更多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试题
- 1支持企业独立或者与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其他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联合建立科技创新平台,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
-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创新产品采购应用、问题反馈和技术改进升级机制,发布优质基础产品推广目录,并加强政策引导,促进创新产品在应用中优化升级。
- 3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基金体系建设,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培育等方式,建立覆盖种子期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并购重组投资的基金体系,并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科技创新类产业项目,支持中小型科技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 4允许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含相对控股)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成功投产后连续三至五年,每年从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的比例,用于奖励核心研究开发人员、团队成员以及有重大贡献的科技管理人员。
- 5自治区推行科学技术奖励制度,设立科学技术奖,对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科学技术奖励应当加大产业贡献类项目的比例,推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产业发展密切结合。
- 6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应当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和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