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试题
- 1地方金融组织违反《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备案的,或者违反《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要求报送经营信息的,由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2地方金融组织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依法采取责令暂停相关业务、责令停止增设分支机构等控制风险扩大的措施。
- 3地方金融组织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实施联合惩戒。
- 4地方金融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上海市监管要求,履行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义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 5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上海市地方金融组织及其活动的监督管理,承担制定监督管理细则、开展调查统计、组织有关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处置等职责。
- 6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应当依法查验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的相关金融业务资质证明材料,不得发布与业务资质范围不一致的金融营销宣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