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试题
- 1上海市完善长江三角洲区域金融监管合作机制,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处置,推动金融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 2地方金融组织违反《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由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件、取消试点资格。
- 3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应当依托监管平台,开展对地方金融组织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的分析、评价和监管。
- 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地方金融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向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 5地方金融组织的重大风险无法消除或者不能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的,由市人民政府或者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注销许可或者取消试点资格。
- 6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以外的企业(以下简称一般登记注册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法定金融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