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试题
- 1地方金融组织的重大风险无法消除或者不能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的,由市人民政府或者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注销许可或者取消试点资格。
- 2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划,支持金融市场体系建设、金融要素资源集聚,推进金融对外开放,激发金融创新活力,优化金融发展环境,进一步强化全球金融资源配置功能,提升辐射力与影响力。
- 3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审慎、有序规范、创新发展的原则,坚持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的目标,推动金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 4为了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及其活动,维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上海市金融健康发展,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市实际,制定《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 5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在沪派出机构,对擅自设立地方金融组织或者非法从事地方金融组织业务活动开展风险防范和处置。
- 6地方金融组织解散或者不再经营相关金融业务后,市人民政府或者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依法注销许可或者取消试点资格,将相关信息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