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首页->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工作

核医学工作场所的防护水平具体要求包括哪些?

答:在核医学控制区外人员可达处,距屏蔽体外表面0.3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应不大于2.5μSv/h,控制区内屏蔽体外表面0.3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应不大于25μSv/h,宜不大于2.5μSv/h;核医学工作场所的分装柜或生物安全柜,应采取一定的屏蔽防护,以保证柜体外表面5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应不大于25μSv/h;同时在该场所及周围的公众和放射工作人员应满足个人剂量限值的要求。
继续答题:下一题
微考学堂微考学社

更多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工作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