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于2015年4月10日入职公司,公司在2015年11月和12月曾拖欠过工资,后员工于2018年3月9日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并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则员工能够提起仲裁的时效期间截止到哪天。 ()
(A)2016年12月31日
(B) 2017年1月31日
(C) 2019年3月8日
(D) 没有时效限制
查看解析
参考答案
继续答题:下一题
(A)2016年12月31日
(B) 2017年1月31日
(C) 2019年3月8日
(D) 没有时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