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 )视为住所。
(A)暂住地
(B)经常居所
(C)身份证地址
(D)户籍登记
参考答案
继续答题:下一题
更多民法典300题试题
- 1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 2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3要约可以撤回。
- 4关于留置权人的主要权利,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 5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 6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的信息包括服务事项的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