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系中共党员,A市副市长。2013年5月孙某出资10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2014年12月以150万元出售,2015年1月,孙某将售房所得中的100万元投资甲有限责任公司,还有50万元用于炒股。2016年1月20日孙某将股票全部抛售,1月25日孙某填报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2月10日将在甲公司的投资全部退出。经查,孙某在填报历年的领导干部个人有限事项报告表时,均没有填报上述事项,购房、售房、投资、炒股过程未发现其他异常。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孙某_______的行为,应作出纪律处分。()
(A)不报告购买、出售住房
(B)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前抛售股票
(C)不报告投资甲公司
(D)投资甲公司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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