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郑某为某工商局局长。2018年12月,郑某作为嘉宾参加辖区内某公司的商业庆典,在活动中,该公司向每位嘉宾赠送消费卡,价值人民币2000元,郑某收下后未登记交公。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郑某行为应作如下处理,_______。()
(A)郑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管理对象所赠礼品,应定性为受贿行为
(B)郑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占有行为
(C)对于郑某的行为应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行为处理
(D)郑某的行为不应给予任何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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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郑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管理对象所赠礼品,应定性为受贿行为
(B)郑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占有行为
(C)对于郑某的行为应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行为处理
(D)郑某的行为不应给予任何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