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企业发生如下情况:2003年2月,会计科长王某退休,在与新任会计科长张某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时,因厂长在外地出差,人事科长负责监交工作。2003年8月,产品转型急需外购一批原材料,供货方提出先预付材料款30万元。因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会计科长张某指令会计人员给供货方开出一张30万元空头转帐支票。2004年2月,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报出时,主管会计工作的副厂长、总会计师和会计科长张某在财务报告上加盖公章,厂长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
(B)银行和供货方没有权对该企业签发空头支票行为提出赔偿要求
(C)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处罚的金额为15000元(3000000x5%),供货方要求赔偿的金额为6000(300000x2%)
(D)该企业在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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