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应急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应急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将有关文件资料转送有审查权的应急管理部门,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第十三条 对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应急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A)15 15 15
(B)20 20 10
(C)10 20 10
(D)5 5 5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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