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政务处分法100题试题
- 1公职人员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具有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 )。
- 2监察机关根据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作出政务处分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处分决定产生影响的,监察机关应当根据改变后的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未实施前,已结案的案件如果需要复审、复核,适用。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认为是违法的,依照当时的规定处理,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违法或者根据本法处理较轻的,适用( )。
- 4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可以给予处分( )。
- 5有违法行为的,予以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
- 6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