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
继续答题:下一题
更多企业国有资产法试题
- 1国务院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向财政部门提出由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 2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提供( )的财务、会计信息。
- 3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 )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 4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
- 5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的规定,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 6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以下统称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