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企业国有资产法试题
- 1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依法发行股票、债券以及使用其他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制度,及时将有关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平等参与交易活动。
- 3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资产评估机构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评估作价。
- 4企业改制涉及以企业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折算为国有资本出资或者股份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折价财产进行( ),以此确认价格作为确定国有资本出资额或者股份数额的依据。不得将财产低价折股或者有其他损害出资人权益的行为。
- 5第十四条 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以产品产地来源、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注册地、产品或者服务品牌以及其他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或者供应商予以限制、排斥或者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
- 6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