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企业国有资产法试题
- 1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任命或者建议任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法予以免职或者提出免职建议。
- 2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采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询问、质询或者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加强对本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
- 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依照《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行使权利。
-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快现代综合交通建设,提升交通与物流便利度,加强多式联运物流网建设,推进多式联运并行发展,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促进全省交通物流成本持续降低。
- 5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 )之一,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 6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快推进标准化现代园区、数字化智慧园区、集群化高端园区、低碳化绿色园区、科研型创新园区建设,提高园区服务质量和效率,将园区打造成为全省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聚集发展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