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出资人和债权人的权益。( )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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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与同级监察机关建立联络沟通机制,对监察机关提出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议,应当及时处理、回复,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
- 2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3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 4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依法进行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5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6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完善融资配套措施,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金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