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的,( )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A)终身
(B)三十年内
(C)二十年内
(D)十年内
参考答案
继续答题:下一题
更多企业国有资产法试题
- 1支持人民法院探索建立重整识别、预重整等破产拯救机制,帮助具有发展前景和拯救价值的困境企业进行重整、重组;建立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简易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简化破产流程。
- 2发挥中小投资者服务机构在持股行权、纠纷调解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
- 3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绩效考核,完善考核标准,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
- 5企业改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准确界定和核实资产,客观、公正地确定资产的价值。
- 6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