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拟任命或者建议任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合格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任命或者建议任命。
(A)考察
(B)考试
(C)考验
(D)公示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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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 2国家出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出资人和债权人的权益。
- 3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报请( )批准。
- 4《企业国有资产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 5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公布并动态调整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 6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以下统称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