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企业国有资产法试题
- 1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严格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有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与同级监察机关建立联络沟通机制,对监察机关提出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议,应当及时处理、回复,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
- 3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未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 4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未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 5各级人民政府通过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情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对企业国有资产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等,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 6商务、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单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关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拓展,深化通关模式改革创新,提升进出口环节单证无纸化电子化水平,不断优化简化通关流程,降低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压缩通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