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试题
- 1双方当事人对主要事实没有争议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书面方式进行审理。
- 2情况紧急、不及时采取措施将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行政管理事项发生地的行政机关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 3行政机关应当制作行政确认决定书或者核发相关证明。
- 4起草单位应当对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合理性等内容进行调研论证;除为了保障公共安全、社会稳定以及执行上级机关的紧急命令需要立即作出决定的情形外,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公开征求意见。
- 5行政机关的管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确定。法律、法规、规章对管辖未作明确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予以确定。
- 6行政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组织实施,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