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试题
- 1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奖励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奖励决定书,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制作行政奖励决定书的除外。
- 2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取本节规定的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在行政机关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或者行政机关门户网站等刊登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
- 3行政机关应当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
- 4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凭证;未出具书面凭证的,视为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 5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同一行政管理事项都有管辖权的,依法由最先受理或者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 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裁决,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裁决请求、申请行政裁决的主要事实、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