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试题
- 1行政机关不纠正的,由有权机关依照职权责令纠正,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2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3订立行政协议应当遵循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开竞争、自愿的原则。行政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4行政机关应当通知利害关系人参与行政程序。
- 5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行政许可事项外,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达到行政许可条件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可以实行告知承诺。
- 6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社会中介机构等依法参与行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