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试题
- 1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撤回、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 2行政机关应当在政务服务大厅等场所和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行政确认的内容,包括:
- 3投诉举报已经处理完毕,投诉举报人对处理意见有争议并能够提供新的事实和证据材料的,按照投诉举报流程重新予以处理;投诉举报人不能提供新的事实和证据材料重复投诉举报的,不再处理。
-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 5《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所称当事人,是指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行政程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6起草单位应当对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合理性等内容进行调研论证;除为了保障公共安全、社会稳定以及执行上级机关的紧急命令需要立即作出决定的情形外,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