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试题
- 1行政机关应当拓宽公众参与行政活动渠道,丰富参与形式,提供参与行政活动的必要条件,采纳其合法、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 2行政决定应当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 3部门联席会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由牵头部门将有关部门的意见、理由和依据列明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 4受理机关认为意见和建议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通知提出人补正。
- 5行政机关调查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主动出示证件,说明调查事项和依据;工作人员不出示证件或者不说明调查事项和依据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和提供证据。
- 6行政强制措施依法由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使后,原有关行政机关不得再实施相应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