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试题
- 1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减损当事人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当事人义务的行政行为,应当事前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行为的主要内容、理由和依据。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情况紧急的除外。
- 2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奖励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奖励决定书,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制作行政奖励决定书的除外。
- 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人数众多的,可以委托共同代理人,也可以推选二至五名代表人参与行政程序。
- 4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当事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异议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决定。
- 5投诉举报人应当依法、文明表达意见和诉求,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诉举报资料,配合询问和调查,不得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 6撤销行政行为可能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撤销的,行政机关不予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