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试题
- 1收集证据不符合法定程序或者形式,可能严重影响行政决定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 2申请人书写确有困难,或者有特殊需要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申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当场记录,经申请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核对内容无误后由其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
- 3下列情形不适用行政调解:
- 4行政规划按照规定通过后,应当在政府公报、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布。
- 5行政机关应当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国家和本地区重大改革部署,以及不适应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 6监察、审计、检察等监督机关应当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加强监督。行政机关应当自觉接受监察、审计、检察等监督机关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