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试题
- 1行政机关组织调解时,应当由一名行政调解员主持,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纠纷或者行政争议可以由二名以上行政调解员组织调解。
- 2申请人书写确有困难,或者有特殊需要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申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当场记录,经申请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核对内容无误后由其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
- 3《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所称行政给付,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其他福利等赋予物质权益或者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 4行政给付应当遵循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 5行政机关审理行政裁决案件,应当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 6行政机关应当在政务服务大厅等场所和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行政给付的内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