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试题
- 1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据,行政机关不得制定减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性文件。
-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 3起草单位应当对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合理性等内容进行调研论证;除为了保障公共安全、社会稳定以及执行上级机关的紧急命令需要立即作出决定的情形外,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公开征求意见。
- 4行政决定自决定公布或者送达之日起生效,但行政决定载明具体生效时间的除外。
- 5行政决定自决定公布或者送达之日起生效,但行政决定载明具体生效时间的除外。
- 6行政机关认为行政管理事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并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受移送的行政机关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的,不得再行移送,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