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试题
-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人数众多的,可以委托共同代理人,也可以推选二至五名代表人参与行政程序。
- 2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机构应当以所属行政机关的名义对外行使行政职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决定应当予以补正或者更正:
- 4为了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
- 5行政机关中止、恢复行政事项处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 6行政机关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应当公布下列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