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试题
- 1行政机关应当在政务服务大厅等场所和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行政给付的内容,包括:
- 2行政机关作出行政给付决定,可以制作行政给付决定书;不制作行政给付决定书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告知相关当事人。
- 3行政机关可以主动实施行政指导,也可以依当事人申请实施行政指导。
- 4听证应当制作笔录,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机关在笔录中注明。
- 5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指导。行政指导应当遵循自愿原则,行政机关不得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从为由,采取对其不利的行政措施。
- 6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参与行政程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