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试题
- 1重大行政决定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后作出。
- 2行政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因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或者出现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行政机关有权变更或者解除协议,但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 3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或者所涉赔偿、补偿数额较小的民事纠纷或者行政争议,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行政调解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 4起草单位应当对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合理性等内容进行调研论证;除为了保障公共安全、社会稳定以及执行上级机关的紧急命令需要立即作出决定的情形外,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公开征求意见。
- 5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行政机关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因违法行为造成当事人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 6期间从行政决定公布或者送达之日起计算,但行政决定载明起算时间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