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试题
- 1订立行政协议应当遵循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开竞争、自愿的原则。行政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2双方当事人对主要事实有争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公开审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依法不予公开或者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并经行政机关审查同意的除外。
- 3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社会中介机构等依法参与行政程序。
- 4法律、法规、规章对地域管辖未作明确规定的,由行政管理事项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5《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所称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依据法律、法规授权,居中对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处的行为。
- 6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职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