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试题
- 1行政争议的调解,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行政调解机关:
- 2《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 3行政机关调查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主动出示证件,说明调查事项和依据;工作人员不出示证件或者不说明调查事项和依据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和提供证据。
- 4协助事项属于被请求机关职权范围内的,被请求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履行协助义务,不得推诿或者拒绝。不在职权范围内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协助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请求机关并说明理由。
- 5行政决定自决定公布或者送达之日起生效,但行政决定载明具体生效时间的除外。
- 6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当事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异议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