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试题
- 1情况紧急、不及时采取措施将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行政管理事项发生地的行政机关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 2经受送达人同意,行政机关可以采用手机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账号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行政文书。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拍照、截屏、录音、录像等方式予以记录,手机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信息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行政活动。
- 4行政管理涉及政府多个工作部门的,可以建立由主要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参加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应当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规则等事项。
- 5重大行政决定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后作出。
- 6公告送达的,应当在案件材料中载明原因和经过。在行政机关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