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 下列情形不适用行政调解:
(A)人民法院、行政复议机关、行政裁决机关、仲裁机构等已经依法作出处理,或者已经经过信访复查、复核的
(B)已经达成有效调解协议再次申请行政调解,或者当事人就同一事实以相同理由重复提出行政调解申请的
(C)申请人民调解并且已经受理的
(D)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适用行政调解的其他情形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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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行政程序的启动以及启动时间,由行政机关合理确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启动或者当事人依法申请启动的,行政机关应当启动行政程序。
-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欺骗、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给付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撤销,并予以追回。
- 3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4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引导当事人选择行政裁决方式化解纠纷。
- 5行政机关可以要求当事人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确认的送达地址为行政机关行政文书的送达地址。
- 6申请人书写确有困难,或者有特殊需要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申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当场记录,经申请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核对内容无误后由其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