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行为应当撤销或者部分撤销: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适用依据错误的
(C)违反法定程序的
(D)超越法定职权的
(E)滥用职权的
(F)明显不当的
(F)行政行为作出后,当事人丧失法定条件的 (G)有《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九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 (H)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的其他情形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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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以口头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受理机关应当形成记录,由提出人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提出人对记录有异议的,受理机关应当更正。
-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裁决,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裁决请求、申请行政裁决的主要事实、理由。
- 3依法受委托的组织行使行政职权,应当遵守《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
- 4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时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其他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行政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收件的人,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5行政机关调查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主动出示证件,说明调查事项和依据;工作人员不出示证件或者不说明调查事项和依据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和提供证据。
- 6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职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