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 下列证据材料不得作为行政决定的依据:
(A)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
(B)以非法偷拍、偷录、窃听等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手段取得的
(C)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
(D)以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式取得的
(E)没有其他证据印证且相关人员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F)无法辨认真伪的 (G)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提供的证言 (H)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形成的未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不具备合法性、真实性或者关联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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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行政规划,应当经该级行政区域人民政府审查通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或者应当在出台前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 2《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所称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等的行政行为。
- 3行政机关应当通知利害关系人参与行政程序。
- 4行政决定应当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 5行政机关审理行政裁决案件,应当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 6《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所称行政调解,是指由行政机关主持或者主导,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促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达成调解协议,依法化解与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