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形式及产生方式
答:按照党章规定,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设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人数在50—100人的,设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3—7人的,设党的支部;党员人数7—50人的,设党的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继续答题:下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