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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5月至2003年间,武汉市洪山区桥梁村原党支部书记付明森,原党支部副书记、副村长付登勇等人与支部委员和村委会委员一起集体研究后,决定将本村共40亩土地(包括耕地和其他土地)的使用权,以每亩14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了50余户外来户,获利530余万元。付明森、付登勇的行为构成()。

(A)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B)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C)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D)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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