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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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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
位于A市的甲公司和位于B市的乙公司在C市签订一份劳务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对乙公司位于D市的设备进行维修,双方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诉讼管辖地。其后甲公司依约对设备进行了维修,但乙公司以设备没有恢复原有生产性能为由拒绝付款,双方发生纠纷,则甲公司可以向( )法院提起诉讼。
(A)A市
(B)B市
(C)C市
(D)D市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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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则诉讼时效期间计算适用的情形是()。
2
某酒厂生产的“涌泉”牌白酒销路不好,为扭转销售局面,该厂在该酒标签上加印了一枚金质奖章的图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
3
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届满后1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4
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有( )。
5
下列选项中,可能成为中国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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