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其中副董事长王某兼任公司总经理,董事李某兼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张某兼任公司财务总监。这一安排不符合有关规定。
(A)对
(B)错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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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公司法》,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 2涉嫌利用新闻报道以及其他传播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敲诈勒索的,中国证监会(),向有关部门发出监管建议函,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3根据《证券法》,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现股票发行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法定程序的,无论股票发行、上市与否,均应当撤销发行注册决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持有人,保荐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4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 5根据《公司法》,允许公司为将股份奖励给木公司职工而收购公司股份,所收购股份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给职工。
- 6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