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其中副董事长王某兼任公司总经理,董事李某兼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张某兼任公司财务总监。这一安排不符合有关规定。
(A)对
(B)错
参考答案
继续答题:下一题
更多证监局试题
- 1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必须有(),方可举行。
- 2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不得在上市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
- 3李某为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经过股东大会同意,李某可以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
- 4依据《证券法》,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下列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的是
- 5根据《证券法》,发行人的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除非特殊事项,监事可不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 6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企业辅导1年方可申请发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