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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应承担的责任是()。

(A)不承担责任

(B)行政责任

(C)民事赔偿损失

(D)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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