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有关说法,错误的是()。
(A)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发出收购要约
(B)依照规定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相关事项
(C)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九十日
(D)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交易要求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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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列人员中,不需要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报送上市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的是()。
- 2根据《公司法》,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 3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下列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中,不需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的是()。
- 4根据《证券法》,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 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22修正)》规定,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发行人()的,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系伪造或者变造的,除依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外,中国证监会将采取终止审核并在36个月内不受理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
- 6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