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某去银行取钱,回来后发现银行工作人员不慎多给了5000元。段某很高兴,便将这5000元投入股市,获利800元。2个月后,银行工作人员找到段某要求其退回多给的5000元及炒股所得收益,段某不同意。段某应返还银行多给的钱吗?
(A)不应该,这是银行工作人员的过失,不应由段某承担
(B)应该,因为段某所获的钱款属于不当得利
参考答案
继续答题:下一题
更多民法典知识竞赛试题
- 1楚某原户籍所在地是北京市,2005年楚某从北京市迁出,迁往上海市,在去户籍登记处的路上发生了车祸,后住院半年。出院后,楚某在上海市一朋友家休养一年,未办理任何登记手续。身体康复后他又前往深圳打工,并依法在深圳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六个月。现在楚某决定为自己购买一份保险,那么他的法定住所一栏应如何填写呢?
- 2甲融资租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转让一套生产设备,转让价为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200万元,再租给乙公司使用2年,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租金300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公司拖欠租金,甲公司诉至法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3农民宋某挖地基时挖出一个瓦罐,内有5000块银元及一张棉布,棉布上写着:葛胜,1940年8月10日。葛胜是同村葛民的祖父。葛民后来了解了此事,于是向宋某索回。宋某认为银元是从自家的地基中挖出,应该归己所有,而葛民则认为银元是自己祖父的,现在祖父不在,应该归自己所有,两人因此发生争执。那么,这些银元到底应归谁所有?
- 4刘某在2004年与丈夫领取了结婚证,现在想与丈夫离婚。刘某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是1984年,而她实际出生日期是1988年,也就是说,她结婚的时候还不到法定年龄。她现在想到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那么,法院会支持刘某的申请吗?
- 5甲、乙按照六四开的比例购得一台机器,租给丙使用,在此期间,甲从丁处借款10万,未与乙协商即将机器质押给丁并通知了丙。丙未将机器交付给丁,而是在未通知甲的情况下将机器出质给戊借款,后者对机器的来历并不知情。机器在戊保管时不慎损坏。关于这台机器,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