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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  甲之子出国学习音乐,三年期满马上就要回国,甲于是为其购买钢琴一架,后甲之子改变主意想在国外找一份工作后定居,于是积极寻觅工作,甲见状即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之子在五个月内没有回国,则甲将钢琴卖与乙。这一民事行为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B)已成立,但未生效

(C)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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