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知识试题
- 1公安民警退(离) 休的, 不得保留常服和警衔、警号等警用标志作为纪念。 ( )
- 2值班备勤人员自值班备勤前()至值班备勤结束不得饮酒,值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备勤期间不得从事影响紧急到岗的活动。(第141条)
- 3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举行阅警,应当报( )批准。
- 4公安机关内务建设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建立规范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培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保证公安机关圆满完成()的任务。
- 5县级公安机关每年至少召开( )全体大会或者公安民警代表会议,及时总结工作、表彰先进、部署任务。
- 6公安民警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警服及警衔、警号、胸徽、帽徽、领花等标志,不得赠送、转借给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第4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