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贵州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试题
- 1科普的主要形式:
- 2禁止以科普为名传播不健康、不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 3工会、共青团、妇联应当组织职工、青少年、妇女参加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 4各种报刊应当开辟科普宣传专栏、专版,电台、电视台、计算机网站应当开设科普专题节目,影视作品的生产、发行、放映单位应当加强科普影视作品的制作、发行和放映工作,出版单位应当多出版适合大众和少年儿童的科普读物及音像制品。
- 5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也应当安排适当经费支持科普工作。
- 6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科普场所、设施的建设和干部队伍的培养,为科普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