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贵州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试题
- 1克扣、截留、挪用科普经费或者捐赠款物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按照市场机制兴办科普事业,鼓励多渠道筹措资金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 3新闻单位及其工作者应当坚持科普宣传的科学性、准确性,做好科普宣传工作。
- 4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青少年宫、文化馆(站)、天文台(站)等科普场所,应当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节假日应当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
- 5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医疗卫生单位和社会团体应当支持和组织科技人员、教师、学生和医疗卫生工作者开展科普活动,进行科普宣传;适宜向大众开展科普教育的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标本室和陈列室等应当向社会开放。
- 6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青少年宫、文化馆(站)、天文台(站)等科普场所,应当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节假日应当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