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贵州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试题
- 1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体育、气象等部门,应当安排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用于科普工作。
-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科普工作的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制定科普工作规划,推动科普工作的发展。
- 3工会、共青团、妇联应当组织职工、青少年、妇女参加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 4新闻单位及其工作者应当坚持科普宣传的科学性、准确性,做好科普宣传工作。
- 5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按照市场机制兴办科普事业,鼓励多渠道筹措资金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 6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青少年宫、文化馆(站)、天文台(站)等科普场所,应当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节假日应当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