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试题
- 1对团员不按照规定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不按照规定交纳团费、流动到外地学习工作生活不与团组织主动保持联系的,以及存在其他与团的要求不相符合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团组织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进提高。
- 2对犯罪团员,按照《关于对犯罪共青团员进行团纪处分的办法(试行)》等进行处理。
- 3经团支部团员大会通过、具有审批权限的团的委员会批准入团的青年,自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即取得团籍。
- 4基层团(工)委履行团员教育管理的基本职责,推动落实上级团组织工作安排,组织做好团员学习培训、组织关系管理、表彰激励、关怀帮扶、组织处置、纪律处分等工作,指导所辖团支部做好团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团支部按照团章和团内有关规定,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团员的职责。团小组应当落实团支部关于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要求和任务。
- 5团员教育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 6团组织应当贴近团员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每()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以团课、学习交流、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开展线上或线下活动。